溪狗

《本草纲目》·虫部第四十二卷·虫之四·第 5 味
白话摘要
溪狗是一种生活在南方溪涧里的小动物,长得像蛤蟆但尾巴有三四寸长。它有小毒,主要用来对付南方水里的虫毒和寄生虫病。用法是烧成粉末,用水冲服一小勺。
药用部位其他
药性药味小毒
主治解毒 · 寄生虫病

白话解读

李时珍的洞察(发明)

唐代名医陈藏器认为,溪狗能解溪毒(南方水里的虫毒)和游蛊(一种寄生虫病),可能是因为它本身生活在溪涧中,以毒攻毒。

代表方剂(附方)

水中虫毒(溪毒):溪狗烧成粉末,每次用水送服1-2钱(约3-6g)。——陈藏器《本草拾遗》

制作方法

烧成粉末,用水送服。

李时珍的考证(集解)

唐代名医陈藏器在《本草拾遗》里记载:溪狗生长在南方的溪流山涧中。它的样子像蛤蟆,但尾巴有三四寸(约10-13厘米)长。李时珍没有亲自考证,只是引用了前人的说法。

📜 李时珍原文

(《拾遗》)

【集解】
藏器曰∶溪狗生南方溪涧中。状似蛤蟆,尾长三、四寸。

【气味】有小毒。

【主治】溪毒及游蛊,烧末,水服一、二钱匕(藏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