芦荟

《本草纲目》·木部第三十四卷·木之一·第 33 味
白话摘要
芦荟是一种植物树脂,味道极苦,性寒,没有毒。它主要用来清热和杀虫,对心烦、眼睛发红、小孩抽风、肚子里有虫、痔疮等问题都有效。
药用部位其他
药性药味寒 · 苦 · 无毒
主治清热 · 杀虫 · 小儿惊风 · 痔疮 · 眼病 · 疳积

白话解读

李时珍的洞察(发明)

李时珍认为,芦荟是专门管肝经的药,主要作用是杀虫和清热。因为上面说的那些病,都是由于体内有热和寄生虫引起的。

代表方剂(附方)

小儿脾疳(消化不良、肚子大、瘦弱):芦荟和使君子等量,研成末,每次用米汤送服3-6g(一、二钱)。——《卫生易简方》

李时珍的考证(集解)

李时珍发现,芦荟在《本草纲目》之前被归在草部,但《药谱》和《图经》都说它是树木的树脂。而《一统志》记载,爪哇(今印度尼西亚爪哇岛)、三佛齐(今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岛)等地出产的芦荟是草本植物,形状像鲎的尾巴,用玉器捣成膏。李时珍怀疑芦荟可能是木本植物但外形像草。

📜 李时珍原文

(宋《开宝》)

【校正】自草部移入此。

【释名】奴会(《开宝》)、讷会(《拾遗》)、
时珍曰∶名义未详。
藏器曰∶俗呼为象胆,以其味苦如胆也。

【集解】 曰∶芦荟生
颂曰∶今惟广州有来者。其木生山野中,滴脂泪而成。采之不拘时月。
时珍曰∶芦荟原在草部。《药谱》及《图经》所状,皆言是木脂。而《一统志》云∶爪
哇、三佛齐诸国所出者,乃草属,状如鲎尾,采之以玉器捣成膏。与前说不同,何哉?岂亦
木质草形乎?

【气味】苦,寒,无毒。

【主治】热风烦闷,胸膈间热气,明目镇心,小儿癫痫惊风,疗五疳,杀三虫及痔病疮
,解巴豆毒(《开宝》)。主小儿诸疳热(李
权)。研末,敷 齿

【发明】时珍曰∶芦荟,乃厥阴经药也,其功专于杀虫清热。以上诸病,皆热与虫所生
故也。

【附方】新一。
小儿脾疳∶芦荟、使君子等分,为末。每米饮服一、二钱。(《卫生易简方》)